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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研究员被聘为常州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
2017-01-08 09:39  

近日,常州大学印发了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通知及最新获批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名单。根据常州大学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相关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初审、常州大学学位办审核,常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最终,我中心研究员,江苏海洋大学法学院吴建国副教授被聘为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近年来我中心不断加强与其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积极提升我校法学专业的办学层次和科研水平。此次我中心研究员受聘为常州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将有效拓展我校法学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渠道,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积累研究生教学队伍的培养经验,对我校今后开展法学专业研究生培养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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