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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研究员应邀参加第三届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研讨会
2023-10-26 10:40  

10月24日-25日,第三届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研讨会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成功召开。此次会议正值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和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刚刚闭幕之际,因而得到了各方的普遍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连云港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领导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由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红建主持。“一带一路”沿线城市法院院长、涉外审判业务专家、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江苏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研究员赵科学、中心办主任、研究员吴建国应邀参加研讨会并做了点评发言。

司法理论与实务界的专家和学者围绕“以司法现代化服务保障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这一会议主题,从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两个层面不同角度就司法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等相关问题展开了热烈的交流和研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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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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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齐素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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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委副书记、市长邢正军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红建主持会议


连云港市作为“一带一路”的交汇点和强支点,近年来,聚焦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注重加强司法交流,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新阶段,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研讨会已经成功举办了三届,发展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城市法院之间交流与协作的重要平台。此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加强了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沿线法院之间的协作,广泛凝聚司法协作共识,深化拓展司法协作成果,持续提升司法协作成效,积极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研讨会期间,与会人员主要围绕“以司法现代化服务保障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展集中研讨。专家和学者们就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做了积极而富有建设性的发言,面对“一带一路”建设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问题,各地法院的精彩实践为其他法院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有益思路,可行方法和宝贵经验,对于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江苏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研究员赵科学、中心办主任、研究员吴建国受会议主办方的邀请分别对来自法院和高校的理论与实务专家的交流发言和会议论文进行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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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科学研究员应邀对会议论文和交流发言进行点评

吴建国研究员应邀对会议论文和交流发言进行点评


赵科学研究员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蔡绍刚等数位来自我省和其他省市法院负责人的讲话和论文做了逐一点评。赵科学重点评价了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纠纷时境外规则的查明与适用、在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机制、推进专业化审判机构建设、构建多元化涉外纠纷解决新模式等方面探索措施的得失,认为已取得的一些具有普遍性经验具有可复制性。对“平等保护各国诉讼参与人的正当权益,提升我国法院公信力”、强化诉源治理与协调联动等观点和建议给予充分肯定。赵科学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商事纠纷管辖制度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对提升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功能是机遇也是挑战,有关法院未雨绸缪的应对措施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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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科学研究员应邀对会议论文和交流发言进行点评


吴建国研究员对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鲁国文院长等数位来自“一带一路”沿线省市法院负责人的讲话和论文做了逐一点评。他认为,司法实务界的专家主要围绕司法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讨论了如何完善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问题,充分肯定了各地法院根据自身实践所提出了解决方案和路径。这一机制提升了各级法院在处理涉外商事案件的解纷能效,为营造市场化、 法治化、 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但是,目前受“诉讼中心主义”思想的影响,调解和仲裁结案率仍普遍较低。如何使商事主体更倾向于选择调解和仲裁等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是一个值得司法理论与实务界思考和关注的课题。这一问题这涉及到多元解纷机制的引导力、公信力和执行力等诸多因素, 需要多方形成合力、发挥科技助力,提升司法能动力,共同搭建起与机制高度适配的一站式司法服务平台, 实现资源和数据共享, 提高协同对接能力和效率。 

吴建国肯定了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颜林主任所做的《论国际经济制裁规则在跨国民商事司法中的适用》发言中的主要观点,认为颜教授的论文关注了当前国际经济中的热点问题,以制裁禁令为代表的强制性措施是涉外民商事裁判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不仅涉及我国制裁禁令在我国涉外民商事争议中的适用, 也涉及到准据法所属国及第三国制裁禁令在我国的适用问题。他国的强制性规范在满足联系的密切性、 适用的公平性及互惠性的前提下可以探讨在我国的适用性问题。但是,司法权的行使有赖于国家权力机关从整体层面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引。颜教授认为在相关指引或授权不明确时,可以对外国强制性规定的域内效力采取灵活态度,通过权衡相关利益因素确定对外国强制性规定的效力。吴建国认为这是衡量制裁效力的值得肯定的思考进路,但是仍需要进一步明确利益评判标准,诸如在国家利益和当事人利益、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短期利益还是长远利益中如何做出客观而有价值的评判,这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否则就会因利益标准的不确定性动摇司法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这一问题也为司法理论与实务界提出了一个课题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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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国研究员应邀对会议论文和交流发言进行点评


研讨会的交流发言环节气氛深厚,讨论热烈,精彩纷呈,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一带一路”倡议理念,面对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新形势、新特点和面临的主要问题,从自身理论与实践出发,提出了富有创新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这一过程加强了司法协作交流,丰富了司法协作方式,提升了司法同识和协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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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专家学者进行交流发言和热烈研讨


会议还举行了《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新增协作法院签约仪式。

举行新增协作法院签约仪式


连云港积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推进东西双向开放,全力畅通新亚欧陆海联运大通道,积极建设自贸试验片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制定出台了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支持自贸试验片区发展的司法政策,成立了自贸试验片区法庭、发起创办了服务保障“一带一路”法庭协作联盟,坚持以高质量司法实践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将有利于探索司法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新模式,进一步加强司法协作,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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